预售制度改革设想

近期,“停贷风波”成为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热点话题。许多人认为取消预售制度是必要的,但也有很多人持不同意见。以下是我对这一问题的探讨:

一、预售制度在发达国家普遍采用

预售制度是许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住房销售模式。例如,美国收取3%的订金,由第三方管理;加拿大收取5%的预付款,按工期支付;德国、法国按进度付款;这些国家早已实现城镇化,我们则学习香港地区的楼花按揭。

预售制度改革设想

二、预售制度对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影响

预售制度自1994年实施以来,对改善居民生活和城市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。在过去28年里,预售制度为我国城市化提供了有力支持。例如,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时代,现在已经超过了40平方米。城镇化率也从30%上升到64.72%。

三、预售制度面临的问题

然而,预售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,如银行、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权责利不对等。购房者购买首付款的按揭贷款相当于支付了全部房款和利息,银行和开发商都从中获利,而购房者则需要全款购买“预期产品”。一旦预售项目出现问题,购房者、开发商和银行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风险,大部分风险会转嫁给购房者。

预售资金监管使用存在漏洞。首先,预售资金使用没有全部入监管账户,脱离了监管;其次,开发商将未竣工的房产拿去融资。此外,银行在项目未达到预售要求时违规发放按揭贷款。

预售形式单一,门槛设置不合理。一是都是一次性按揭,没有针对不同层数的细分。此外,18层的商品房也没有细分,导致不同类型的高层住宅无法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。

四、改革设想

针对以上问题,可以采取以下改革设想:

(1)购房协议应将银行作为监管方,承担土地融资、按揭款使用的监管责任。这有助于规范房屋销售合同,重塑三方责、权、利关系。

(2)由一次性按揭改为按进度分期付款按揭。这种方式可以降低购房者的财务压力,同时也能让开发商和银行获得更准确的资金使用信息。

(3)预售门槛应按照不同层数的住宅进行细分。例如,18层的住宅可以分为上、下两种,方便不同层数的消费者选择。

(4)住建部门应按照工程进度实施资金与进度监管。如将项目分期发放施工许可,分期实施预售资金监管。这有助于确保不烂尾,避免预售资金的滥用。

(5)在部分县市(地价低,规模小)开展现房销售试点。逐步实现三、四线城市取消预售制。

(6)住建部门应按照质量、进度、按期交房率对开发企业进行诚信评分,作为资质管理内容,并向社会分年度公示。这有助于提高开发企业的诚信水平,确保消费者权益。

总之,针对预售制度面临的问题,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改革设想,以期为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提供更加科学、合理的改革方案。

发布于 2023-11-10 12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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